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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私盐四十吨 换来徒刑与罚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09:00 正义网-检察日报

  明明知道食盐是国家专营商品,却见利忘义私自贩卖达41吨,经河北省泊头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本以为能赚个盆满钵满的孙海生因犯非法经营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6万元,非法所得3640元也被追缴。

  自2004年10月初,泊头市交河镇的孙海生分两次私自购进食盐41吨,在租赁的仓库内加工包装成袋,以每吨520元的价格出售7吨。同年11月3日,有关部门查处了该窝点,现场

起获剩余粉碎盐34吨,包装袋2.9万个,封口机两台。案发后,孙海生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如实交代了非法经营的犯罪事实。

马腾亚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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