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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国有土地拍卖 竞价不得低于标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09:01 法制日报

  本报讯苏桂除 记者杨燕生 针对个别市、县政府和部门仍存在违规减免、挤占和挪用土地出让金等问题,海南省政府近日下发通知,规范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征收与使用管理工作,明确规定国有土地拍卖竞价不得低于标底或底价出让。

  通知强调,各市、县人民政府不得违反国家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规定,将应当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协议出让方式作价抵

偿政府所欠的债务,也不得违反土地出让金的规定用途,将以协议方式出让应当收取的土地出让金直接冲抵政府所欠的债务。各市、县政府不得直接以土地出让金冲抵基础设施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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