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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了,请群网络专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09:12 沈阳今报

  今报讯(首席记者隋冠卓实习生孙晓青)网络行家讲解黑客行为、盗取密码、控制网络、侵占程序。这不是网络讲座,而是庭审现场。

  因遭遇网络“黑手”而造成了巨大的损失,6月30日,大隆图片社状告同行沈阳伊诺丽枫数码影像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的案子在中法公开审理。图片社遇网络杀手

  从2005年8月开始,北市附近大隆图片社的电脑就频频出怪事:用来联系客户的“大隆数码”QQ号被盗用,大量图片也被删除和破坏。

  经过警方调查发现,“网络杀手”是沈阳伊诺丽枫数码影像有限公司。在公安机关,其经理夏俊(化名)承认了自己是盗QQ号的“黑客”。被告质疑入侵指控

  “他们这么做明显是不正当竞争!”2006年2月16日,大隆老板何长春把伊诺丽枫和夏俊告上了法庭,索赔74万余元。

  庭审时,伊诺丽枫提出了质疑,“夏俊是我们后聘任的经理,他的行为属于个人行为,没有证据能够显示是我们让他这么做的。”夏俊同样发出质疑,“QQ昵称不是固定的,怎么能断定那个就是他们的?”专家解答网络疑团

  大隆除了拿出大量客户的证言外,还请出了为其维护网络的公司总经理,并表示,网络安全日志上也清楚表明了侵入者IP地址为伊诺丽枫。

  另一方伊诺丽枫和夏俊再次对此质疑,“意蒙和那些客户都和他们有关系,不能采信。那个安全日志后期也是可以更改制作的,不能表明问题。现在如果A想要侵入B的电脑,而显示C的IP地址,是完全可以做到的。”同时,他们还请来了一位专门经营维护网络的行家讲解了相关黑客技术。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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