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用?承揽?差了八万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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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09:12 沈阳今报 |
今报讯(记者张雷)昨天,33岁的孙金林躺在炕上,向上仰着头,努力地读着判决书上的每一个字。当他读到法院判决老板给付他88155.3元赔偿款时,叹了口气说:“总算有活路了。”屋顶坍塌造成截瘫 2005年10月8日下午3点,孙金林在巴顺宪家房顶搬瓦时,屋顶棚板突然折断,他从房顶跌下来当场昏迷。沈阳市骨科医院诊断为胸12椎体压缩爆裂骨折脱位并脊椎完全损伤, 截瘫。“我住院18天,当初雇我干活的那荣常一分钱也没给过我。东挪西借的3万块钱花光了,我只好回家。”孙金林说。幸好,今年1月初,和平区法律援助中心为他指派了免费的律师。雇用还是承揽关系 5月23日,和平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对于孙金林与那荣常之间是雇用还是承揽关系,双方律师展开了舌战。 “孙金林在雇主指定的岗位上,从事雇主交办的工作时受伤,导致腰背部二级伤残,雇主理当担责。”孙金林的律师说。 那荣常的律师则认为,“孙金林承包屋顶抹灰及墙体抹灰,他与那荣常是承揽关系。孙在工作时受到伤害,应自己负责。况且巴顺宪才是所建房屋的所有人,要赔也是巴来赔。对此,巴顺宪表示,那荣常确实是他雇来监督盖房子的。法律援助两费皆免 和平法院认为,公民身体健康权受法律保护。孙金林在从事雇用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作为实际雇主的巴顺宪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告未能提供能够证明双方属于加工承揽关系的相关证据,因此对被告主张不予支持。 故判决,被告巴顺宪赔偿孙金林医疗费、残疾赔偿金、6岁女儿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88155.3元。另外,鉴于孙金林的困难情况,免除他3155元的诉讼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