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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高中择校费禁超2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09:12 沈阳今报

  新华社电陕西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近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西安市的省、市级重点高中和一般高中择校费最高分别不得超过1.5万元、1.2万元和0.9万元。其中,八所省级重点高中择校费可适当上浮,但最高不得超过2万元。

  陕西省物价局等部门同时要求全省高中严禁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任何部门和学校不得再向择校生收取或变向收取其他费用。对于违反规定者,

除责令其退还非法所得和缴纳罚款外,还将被曝光,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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