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拖欠工资付补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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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09:12 沈阳今报 |
新华社电在吉林省政府近日出台的《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实施意见》中明确规定,一旦发生拖欠行为,用人单位要向农民工加付被拖欠工资50%到100%的补偿金。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还要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制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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