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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禁养烈犬标准惹争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09:12 南方新闻网

  小区禁养烈犬标准惹争议

  不少狗主认为雪橇犬、圣伯纳犬等大型犬性格温和,不应列入烈性犬名单

  7月1日起实施的《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被划定为烈性犬的狗在住宅区内禁养。深圳市城管局日前发布的烈性犬名单却引起争议。爱狗的人士认为,此次被纳入烈性犬

的雪橇犬、圣伯纳犬、萨摩耶德犬虽然都是大型犬,但性格温和,没有太强攻击性,应该被剔除出烈性犬名单。

  新的《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从限制养犬改为规范管理。这一人性化的举措让许多狗主人非常高兴,在深圳市养狗爱好者的“深圳狗狗网”网站,甚至开设“庆贺养犬新《条例》诞生专版”,深圳市宠物俱乐部的爱狗人士也认为,这一立法的理念走在全国前列。

  但是,随着《条例》的实施,有爱狗人士发现一个令人困惑的问题。《条例》第九条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区、商业区、工业区以及市主管部门划定的其他禁止饲养烈性犬的区域内饲养烈性犬”,该法律没有明确烈性犬具体是哪一些种类,但该《条例》第九条同时说明,“烈性犬的具体品种,由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深圳有数千“争议”烈性犬

  深圳市城管局在《条例》即将实施之前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了烈性犬的名单,据市城管局介绍,这一名单是根据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的,包括雪橇犬、圣伯纳犬、萨摩耶德犬在内的三十多种犬都被划入该范围内。

  这一名单被狗友们戏称为“黑名单”。昨日,致电本报的狗友表示,虽然支持小区禁养烈性犬,但这份“黑名单”的范围太广。有些狗友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虽然雪橇犬、圣伯纳犬、萨摩耶德犬从体形上看都是大型犬,“但性格温和,没有太强的攻击性”,有狗友表示,这个“黑名单”能否缩小一些。对这一话题,狗友们有广泛的讨论,昨日,“深圳狗狗网”上关于烈性犬划分标准的争论回贴达到了135个。

  随之而来的问题是,该《条例》实施后,这些原来已经养了好几年的雪橇犬、圣伯纳犬、萨摩耶德犬如何处置?

  据深圳市宠物俱乐部的负责人表示,宠物俱乐部目前拥有会员2.46万只,其中光雪橇犬就有1100只,加上圣伯纳和萨摩耶德一共2000余只。而深圳市宠物俱乐部的会员还只是深圳养狗人群的一部分。

  对这一话题,讨厌狗的市民也有不同的看法,他们认为,那些模样看起来很高大的狗,在小区里蹿来蹿去,实在是很恐怖,就应该禁止在小区里养,他们认为,可以把这些狗送到一些养狗的训练基地,避免造成对狗的过多伤害。

  狗友建议对烈性犬实施绝育

  还有爱狗人士提出,烈性犬在《条例》真正实施后将会有何种命运呢?是被人道主义毁灭?还是转到其他的城市,或者任其流浪。对于爱狗的人来说,人道主义毁灭是难以接受的,而转到其他城市,或者任其流浪,危害更大。有狗友建议,对这些烈性犬实施强制性绝育,直至其自然死亡。

  专家说法

  “烈性犬不能以大小划分”

  动物医院院长谢建蒙认为,独门独院可放宽养烈性犬限制

  这几天,深圳野生动物园动物医院院长谢建蒙很忙,许多狗主都带着狗狗去做绝育手术。谢建蒙告诉记者,自从媒体公布了烈性犬名单有不少人都来医院给狗狗做绝育手术。

  对于烈性犬的范围,谢建蒙认为值得商榷。“其实,划分是不是烈性犬不能单以大小划分。”他说,像雪橇、圣伯纳这类的犬虽然个头大,但比较温顺,不具有太强的攻击性,而有些小西施狗虽然个头小,但很爱叫。所以他认为,划分时要看这个品种绝大部分狗是否温和或者具有攻击性,同时对于不同环境也应该区别对待,“对居民楼严格要求可以,但有人是独门独院,虽然也是住宅区,但可以放宽限制。”

  烈性犬在《条例》实施后的命运也得到深圳市瑞鹏宠物医院彭院长的关注,他告诉记者,从医生的角度讲,让这些狗毁灭,是让人难以接受的,也是不可能这么实施的。

  彭院长担心,因为小区不让养烈性犬,有些狗主人可能会放弃这些狗,让它们流浪,而这是最危险的,没有人管理的狗,对社会的威胁更大。

  市民观点

  淘汰烈性犬应有过渡期

  雪橇犬主人彭小姐

  我养着一只一岁的雪撬犬“王子”。据彭小姐说,王子性格很温顺,“没有戒备心,都不能看家。”一般王子都很安静,只有在特别兴奋的时候才会嗷嗷叫几声。彭小姐说,她现在和男朋友商量辞职,带着王子回成都老家。“我不会放弃它,更不可能让它成为流浪狗,”

  《条例》从7月1日实施,9月1日起就开始正式登记。留给狗主的时间是两个月,彭小姐说,香港也实行烈性犬禁养的规定,但给市民留出来3到7年的时间来淘汰这些狗,他们不会抓走狗而是“留给狗狗时间做绝育手术等”。因此,彭小姐说如果有关部门能留足适应的时间给狗主们,她就不会仓促带着王子回成都了。

  能否缩小“黑名单”范围

  深圳狗狗网版主蓝筹

  这份名单的范围很大,其实有的狗只是看起来比较大,脾气很温顺的。根据什么确定这些狗是烈性犬呢?我觉得这个标准值得商榷,如果有可能的话,建议能否把这份“黑名单”缩小点。因为养犬管理的关键不在于狗狗的身高或犬种,关键在于主人对狗的管理。

  大狗都不要在小区养

  公司职员何小姐

  我们小区就有很多人养很大的狗,挺恐怖的。有一次晚上,我下班晚,正准备进电梯时,一只大狗冲出来,虽然没咬着我,那也够恐怖的,狗腿都踩到我了。那家狗主人说,白天不敢出来,都是晚上出来溜狗。我还有一次下夜班回来,小区里,6条大狗转悠,有白的,还有灰的、黑的,还有的狗主人根本没有牵着绳子,感觉好像到了野生动物园,真恐怖。我绝对支持,大狗都不能在小区里养。

  希望狗友多替旁人考虑

  公务员赵先生

  我理解爱狗人士的心理,但是咱们这么高密度的居住环境,跟国外那种别墅的环境不能比。我曾经在欧洲生活过,那里很多家人,因为人口少,养条狗当宠物,挺好的。可是,你看我们这儿,人口密度这么高。早晚进电梯,人都挤得满满的,再加一条高大威猛的狗实在不和谐,尤其是大狗,虽然狗主人可能知道它的习性温顺,可是我们这些怕狗的人,可是一见那种大狗,心里就不舒服啊,狗友们也得替我们这些人着想啊。毕竟不养狗的人是大多数的人啊!

  他山之石

  大型狗只香港也严格管制

  2000年6月17日,香港法例第167章《猫狗条例》中的《危险狗只规例》实施,该《条例》对“格斗狗只”、“已知危险狗只”及“大型狗只”也进行严格管制,格斗狗包括四种及其混种狗只。

  格斗狗只包括四种狗,即比特斗牛哽、阿根庭杜告狗、巴西非拉狗、比特斗牛哽日本土佐犬及这些狗只品种的任何混种狗只。任何人士如养有格斗狗只即属违法,除非该狗已经绝育。所有格斗狗只均须时刻以特别的颈圈识别。在公众地方,包括建筑物的公用部分如电梯及大堂时,该等狗只必须以长度不超过1.5米的狗带稳妥地牵引,以及稳妥地戴上口套。香港政府希望,通过禁止繁殖及入口格斗狗只,在实施后七至十年内,香港将不会再有市民饲养该等狗只。

  第二类已知危险狗只则由裁判官裁判。任何狗只如在没有受任何形式的激怒的情况下,袭击任何人或家畜,令其受重伤,或屡次袭击人畜,或令人害怕会受其袭击,则裁判官可宣布其为危险狗只。已知危险狗只所受的管制,大致与格斗狗所受的管制一样,即须绝育、戴上识别颈圈、在公众地方时须以狗带牵引和戴上口套。

  第三类被管制的狗是大型狗只,是指所有体重超过20公斤的狗,这一类狗在公众地方时均须以长度不超过2米的狗带牵引。

  网友声音

  新《条例》实施叫好声一片

  《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出台在网上引起强烈反响,其中300元的登记费和管理费,限养一只犬,鼓励绝育收容流浪狗等方面被大多数网民认为是人性化、科学化的进步。

  totochen:开始执行我就马上去给波恩上个户口,这个价钱绝对能接受!

  遥风:太好了!一口气看了好几遍。俺饲养的绝育犬可以减半收取管理费。好!好!好!

  akiko:小区不喜欢狗的另一个原因是尿尿便便,可以罚社会劳动,如清洁小区或者公共场所。新《条例》实施后仍不办证的,应该重罚,强制教育。

  本版采写:

  本报记者任笑一樊卿

  图:

  深圳街头一位男子和他的宠物狗。新的养犬规定出台后,一些场合被列为狗狗的“禁区”。

  本报记者韩一鸣摄

  (南方都市报)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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