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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行街无照经营可“特殊处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09:12 南方新闻网

  步行街无照经营可“特殊处理”?

  有关部门就步行街中间摆摊的信访答复引起人大代表关注

  本报讯(记者陈捷生实习生毛志远)“无照经营”也可以特殊情况特殊处理?近日,广州工商部门就群众来函作出的信访答复引起了争议。据悉,就此前炒得沸沸扬扬的北京路

、上下九步行街中间摆摊经营问题,多名人大代表将于下月进行实地视察,以提出建设性意见。

  人流密集的步行街中间被一批商铺“占据”,其中不少是无照经营,这种现象已经存在两三年了。上下九步行街管委会有关人士就此曾表示,步行街中间摆摊目的是为了缓解步行街经费压力。经媒体披露后,步行街的一些中间摊档逐渐消失,但周边商户近日频频反映,上下九的中间摊档许多至今仍在经营。

  这些摊档的设置是否合法?6月7日,工商部门就《整治北京路步行街无证占道经营与“管委会”乱收费的建议》的来函作出答复,称“北京路建成集购物、旅游、休闲于一体的国际级步行街,是广州市政府、越秀区政府特许批准并投入建设的一项民心工程,对于宣传广州形象、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因此,无论是城市管理、市场管理,还是秩序管理,如‘无照经营’、‘管委会收费’、‘占道经营’等问题,都应结合步行街的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答复中同时表示,越秀工商分局已对无照经营业户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经营,条件具备的应尽快办营业执照,目前,北京路步行街无照经营现象已基本消失。

  然而,工商部门的这种答复却在一定层面上引发了争议,由此引起了人大代表的重视。昨天,人大代表、广州大同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永平告诉记者,无照经营不能够特殊情况特殊处理,工商部门作为无照经营的主管部门,应该依法行政。

  记者获悉,就步行街中间摆摊经营的问题,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分别向有关部门提交了建议,希望坚决取缔无证占道现象,相关答复将于近日作出。下月,多名人大代表还将亲临步行街现场,就此问题进行实地调查,以提出建设性意见。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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