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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农转居”参保缴费基数确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09:21 南方新闻网

  本报讯(记者梁艳燕通讯员天宣)天河区在全市率先制定了详细的“农转居”参保实施办法。该区将在今年7月1日至明年6月30日一年内,先以渔沙坦村、吉山村、棠下村和车陂村4个单位为试点,将区内符合参保条件的“农转居”人员全部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畴。

  该参保办法适用于区内年满16周岁以上,享有该区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权或享有村集体经济股份村民待遇的本市户籍的“农转居”人员。“农转居”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按

参保人缴费基数(广州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低为30%)的24%计缴,具体分摊比例为:

  男性年满45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以下的“农转居”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共同缴纳。村集体经济组织缴费比例为缴费基数的16%,个人缴费比例为缴费基数的8%。

  男性年满45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以上的“农转居”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负担,政府给予适当资助,具体分摊比例为:个人缴费比例为缴费基数的8%,村集体经济组织缴费比例为缴费基数的16%。政府按其应趸缴费用的30%给予资助(其中,市财政占资助的60%,区财政占资助的40%)。市、区两级财政资助资金分十年投入。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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