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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维护农民合法利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09:23 南方日报

  “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广东”征文

  孙宝强刘卫常

  构建和谐广东,必须重视解决“三农”问题。当前,在影响农村和谐的众多问题中,有不少是由农民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引起的。因此,要从完善制度及制度的实施入手,切

实维护农民合法利益,确保他们享受改革开放的成果。从农村、农民的实际出发,要在以下方面做好工作:

  以“低保”代替扶贫,确保贫困农民温饱无忧。目前我省还有16个贫困县,400多万贫困农民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500元。这些人口大多生活在自然条件恶劣的地区,脱贫难度大,返贫容易。根据目前我省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实际,可以采取以“低保”代替“扶贫”的方式,使他们的基本生活具有保障。

  处理好征地遗留问题,完善征地补偿措施。解决征地问题的当务之急是还清对农民土地征用的欠款,给失地农民以基本生活保障。要实行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完善征地补偿措施。

  精简乡镇机构,治理农村“三乱”。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是引发农村不和谐的重要原因。因此,要积极巩固税费改革成果,落实免除农业税的有关政策。同时,要下决心、下力气精简乡镇政府机构,减少财政供养人员,消除农村“三乱”的制度根源。

  搞好农村合作医疗,确保群众健康。目前,在我省农村尤其是贫困农村,因贫困看不起病的农民不在少数,这个问题不解决,势必影响社会和谐。因此,要加大对农村的医疗支出,建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当前,很有必要在广大农村大力推广珠三角地区合作医疗的成功经验。

  深入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目前,由于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原因造成的农民集体上访事件屡见不鲜,其中既有干部作风不扎实和腐败的问题,也有解决信访问题渠道不畅通等原因。为此,领导干部要认真做好信访工作,积极深入基层,了解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并采取得力的措施,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手段,把群众的问题解决好,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重视解决农民工问题,建立和谐的劳资关系。在广东,外来务工人员众多,农民工数量庞大,因而有关农民工的劳资矛盾亦相对突出,从而引发了诸多不稳定问题。为此,需要重视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建立和谐的劳资关系。可探索成立农民工工会,积极为农民工服务,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只有切实维护农民工利益,劳资矛盾才会得到有效缓解。

  作者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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