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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消委会第二季度统计显示 手机投诉仍高居首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09:25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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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实习生/刘泉)今年第二季度,广东省各级消委会共受理消费者对手机的投诉1011件,占家电类投诉的48.70%,占投诉总量的11.77%,居单项商品或服务投诉量的首位

  据了解,投诉主要反映了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手机产品质量差。根据统计数字,其中对手机质量问题的投诉有776件,占手机投诉总量的76.76%。主要表现在:非正常关机、通话质量差、杂音、掉线、显示乱码、外壳破裂、信号弱、液晶显示黑屏等。

  二是“三包”服务履行难。例如,在“三包”期内出现故障要求维修时,经营者往往将责任归咎于消费者使用不当或者是人为损坏,不予包修;修理商故意不如实填写或少写维修记录,以此逃避“经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须更换新机”的规定;曲解“三包”有效期的概念,拒绝承担更换后新手机的“三包”责任。

  三是手机的检测难。政府认证的检测机构较少,送检程序繁琐,费用高;生产商、销售商、修理商出具的“质量合格”的检测报告难以得到消费者的认可;检测难问题导致许多消费争议难以得到公正、及时的解决。

  另据统计,2005年以移动电话机为主的通信器材申诉总量高达10.2万件,同比增长3.04%。

  本版撰文(除署名外)本报记者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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