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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义务教育法9月1日施行教师工资不低于公务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12:02 生活报

  据《光明日报》报道《义务教育法(修订案)》日前被审议通过,将于9月1日起施行。修订案明确:“教师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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