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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系统案件十案七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12:02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 薛冰 实习生 梁健敏 通讯员 赖红英 陈东海) “从2000年 1月到2005年12月,纪工委和广州地区部省属高校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了121宗案件,涉及商业贿赂的89件,占案件查处总数的73%。”——这是记者昨日在“广东省教育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动员大会”获悉的。教育纪工委书记陈韩晓表示:商业贿赂行为成为教育系统案件多发的一个主要诱因。

  会上,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廉政研究室副主任、北京市纪检检察学会副会长任建明教授作了题为《教育腐败原因与治理对策》报告,任建明教授举例说,教育乱收费就是教育腐败重要一类。一些学校在课内教学之余还搞课外“补习班”,故意把应该在课堂上讲授的知识放到补习班上去讲,甚至将一些考试内容在“补习班”上提前透露,使得学生不得不交钱去上这些“辅导班”。

  任建明分析说,教育腐败主要类型包括教育行政腐败以及具有教育行业特点的教育腐败。教育行政腐败包括了重点院校评比、重点学科评比、学科点授予、招生名额、招生计划、院士头衔等等导致的腐败;具有教育行业特点的教育腐败则包括与招生有关的、与教学、人才培养有关的、与科研活动有关的、与学术活动有关的等等。

  教育腐败不仅破坏了学校的信用和声誉,损害学校乃至整个教育系统的可持续发展,更重要的是加剧教育不公。破坏了学生获得优质教育资源的平等机会,加重了贫困家庭的教育负担,剥夺贫困家庭子女受教育机会,污染社会道德和青年一代,阻滞了国家整体反腐败工作的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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