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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亿万富豪被枪杀4年 30载好友现追债240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15:02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7月4日电 02年于香港中环陆羽茶室遭枪杀的香港亿万富豪、人称“雪茄林”的林汉烈,被相识30载的生意拍档追讨欠债2400万元。林的子女指林汉烈生前已将名下商铺、物业,以信托形式转移给对方代为管理,早以抵消债项,又指林汉烈被对方误导,才签下还款协议,故提出反索偿。

  据香港明报报道,原诉公司Trimmer Services Limited及智远国际有限公司,两公

司分别由林汉烈的好友兼投资拍档钟荣国(译音)为股东,答辩人为已故林汉烈,由他的子女林原伟及林洁妮(译音)代表。林的子女反控告钟荣国及旗下几间公司,指他们违反与林汉烈所签订的协议及信托,擅自将属于林汉烈的物业转让变卖。

  案件3日在香港高院进行审讯,作为债主的原诉人指出,与林汉烈合作投资多年,在1997年金融风暴后,林汉烈面临财困。原诉人指1998年,林负债近2亿元。原诉人于2002年借出共1100万元私人贷款予林,另外又向林名下的Top Smart公司借出1300万元,由林汉烈作为该笔借贷的担保人。两笔欠债合共2400万元。

  林的子女则指,林汉烈与钟荣国多年来合作投资物业、股票和观澜湖高尔夫球会籍。在97年底、98年初,林汉烈物业投资失利,并被汇丰银行追债。两人为免共同投资的资产被银行收回,两人商讨对策,林终决定将名下物业、公司的股分转让予钟,并以信托形式将部分资产转由钟管理。

  当时转让的物业包括跑马地蓝塘道、铜锣湾恩平道等地下商铺,还有加连威老道等单位。林汉烈生前于2002年8月的誓章中指,他当时签下的契约、协议,均认为以信托形式安排资产,能当作债务上的抵消。不过,对方却指信托及债务抵消的安排并不存在,林汉烈之前所转让的物业,只是为偿还另一笔逾千万元的观澜湖会籍债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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