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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检察院开设“网上举报接待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15:51 新华网

  新华网厦门7月4日电(记者胡苏)“隐身人”问:“检察长,我2005年因经济纠纷被对方打了,法医鉴定是轻伤,可公安机关不立案,我该怎么办?”“检察长”回答:“如果鉴定为轻伤以上,已构成犯罪,可以向检察机关要求立案监督。你这种情况也可根据有关规定调解处理。”

  今年6月底,厦门市思明区检察院开通网上举报接待室,在线接受群众咨询,引导网

民正确进行控告申诉和举报。网上接待室开通首日,检察长戴修俊在线与来访群众进行交流,当日共有60人次来访,在线提出了40多个问题,涉及举报、刑事、民事及政治权利等多方面的内容。

  网上举报接待室正常开放时间为每周四上午9时至11时。网民只需任意设置用户名及密码,便可注册、登录进入接待室。来访者可与举报中心工作人员在线进行一对一的沟通,也可在接待室里与其他网民进行公开交流和讨论。如遇接待室关闭,来访者可在网上留言预约接待时间;如有重大问题,还可在“检察长约谈”栏目中与检察长约定网上接待的时间。

  据介绍,思明区检察院于2002年7月开设了“网上密码举报”系统,群众可通过该系统设置密码提交举报信息。戴修俊说:“但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发现,有不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职能不太了解。为引导举报人正确行使举报权,提高举报线索质量,我们又探索开通了网上举报接待室,主要用于接受群众咨询和相关问题的讨论。”

  “但出于安全考虑,我们不主张来访者通过网上举报接待室直接举报,如确有需要举报,仍可进入我们的网上密码举报系统。”戴修俊对记者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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