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办转发通知:救灾资金专款专用确保灾民衣食无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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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16:33 大华网 |
本报讯 记者周敏报道:为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到具体的救灾救济项目和真正有困难的受灾群众身上,日前,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救灾救济和社会捐赠款物使用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为帮助遭受台风“珍珠”袭击的受灾群众恢复生产、重建家园,近期省、市已陆续下拨了水利工程、交通公路、市政设施水毁抢修补助款,学校校舍修复补助款等。 《意见》要求,民政部门下拨的自然灾害生活救济和住房恢复补助资金,重点是重灾区和重灾户,特别要保障自救能力较差灾民的基本生活问题,其使用范围:一是解决灾民无力克服的衣、食、住、医等生活困难;二是紧急抢救、转移灾民;三是灾民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此外,救灾救济款可用于加工及储运救灾物资,社会捐赠款物可用于捐赠人指定的与救灾直接相关的用途和其他直接用于救灾方面的必要开支。其他部门下拨的各专项补助资金,重点是解决遭受台风袭击,破坏性严重的项目,要确保做到专款专用。 (责任编辑:黄幼华、李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