术后仅剩5岁智商 42岁妇女索赔224万多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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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18:16 新华网 |
新华网昆明7月4日电(记者王研)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法庭4日开庭审理了一起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42岁的云南妇女马美芬在经历了一次常见的妇科手术后,却失去了生活自理能力,智商相当于5岁儿童。家属为此提出了224万多元的赔偿。 2004年1月,马美芬因“子宫内膜息肉样增生”到开远市人民医院进行“宫腔镜内膜电切手术”。手术开始2个小时后,马美芬突然大叫一声,接着出现呼吸心跳骤停的休克症 状。经抢救马美芬虽然脱离了生命危险,但由于大脑长期缺氧导致脑组织受损,苏醒后出现了意识混乱、流口水、吐字模糊、行走不稳、智力欠佳等现象。相关机构鉴定认为,马美芬为5级伤残,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两人长期护理。鉴定还认为,马美芬如今只有5岁孩子的智商。面对曾经独自经营音像门市的妻子,马美芬的丈夫及其他亲属将开远市人民医院告上了法庭。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医院在为马美芬提供医疗服务时,术前检查准备不足;心血管、电解质等相关检查和处理不够;麻醉记录不详尽。故作出一审判决:开远市人民医院赔偿马美芬医疗费等30余万元。这样的结果让马美芬的家人觉得难以接受。他们将索赔数额提高到224.9907万元,并上诉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记者了解到,索赔数额里包括医疗费、误工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护理费、后期康复治疗费等。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4日审理后没有当庭宣判。(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