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澳百所法学院院长法学家讨论法学教育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5日00:00 光明网-光明日报 |
本报北京7月4日电“法学教育不能脱离本国的历史文化传统和当代的社会现实,而必须植根于本国社会的深厚土壤。唯有如此,才能实现理论与实践的完美结合,才不至于流于空谈,使法学教育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发挥应有的重要作用。”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今天在“中国—澳大利亚百所著名法学院院长联席会议”作上述表示。 肖扬说,法律院校是培养和造就法律人才的摇篮,法学教授是培育法律人才的园丁 ,肩负着为立法、司法、法学教育和研究工作输送人才的光荣使命。他希望中国法学教育培养和造就千千万万精通中国法律,熟悉世界法律制度,不仅有浓厚的法学功底,而且能够做到“知行合一”的法律人才。澳大利亚司法部长鲁多克在发言中指出:“只有良好的法学教育,才能够培养良好的法律人才,才能够建立强大的法治体制。”法学教育和培养在世界各国正在发生变化,鲁多克认为这不是一种挑战,而是一种新的机会。他表示,澳大利亚要加强和中国在法学教育方面的合作。 “中国—澳大利亚百所著名法学院院长联席会议”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和澳大利亚堪培拉大学法学院主办,100多名法学院长和法学家与会,就法学教育的全球化及其影响、法学教育改革与法律实务培训等议题进行了深入的学术探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