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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敲错门被“敲”近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5日02:02 华夏时报

  对方以“私闯民宅”、“妻子受惊”等理由多次索要金钱

  本报记者彭信琼报道张某在醉酒后认错了自己的家,因为误敲了家门,却被敲诈了9500元。昨天记者获悉,此案已被检察机关诉至房山法院。

  张某是一名人力三轮车夫。今年1月的一天,21点左右,他在家饮酒后出门沿着胡同

散步,一边走一边用手指敲墙。走到一家门前时,他顺势敲了门两下。听到敲门声走出来的王某拽住张某质问是不是他敲的门,张某承认后,王某呵斥了张某,并说张某夜间敲门属于私闯民宅,是犯罪行为,要报警。不懂法的张某很害怕,于是央求王某不要报警。王某遂提出私了,两人协商后,王某跟张某回家,张某取了1000元人民币给王某。

  但王某并没有就此罢手,2月初,他找到张某家,以要找人砸张家相威胁,又敲诈张某人民币2000元。2月下旬,他再次找到张某,称自己已经咨询过律师,夜闯民宅够判三至五年,要想不被起诉,张某还得给钱。这次他又从张某处敲诈了2000元人民币。3月份,王某又以钱都给了律师,自己一点儿都没剩下为由,敲诈张某人民币1500元。4月5日,王某第五次找到张某,以妻子受到惊吓为由,又索要3000元钱,两人定好4月10日13点在良乡刺猬河桥下,两人见面给钱。不堪屡次被敲诈的张某,终于在4月10日上午报了警。当日13点,房山分局的民警在张某给钱后,将王某抓获。

  目前,本案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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