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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告站票坐票同价不公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5日02:07 京华时报

  向北京铁路局象征性索要5元差价

  本报讯(记者傅沙沙)认为火车的站票应比硬座票便宜,市民丁昌祥将北京铁路局告上法院,要求象征性返还多收的5元钱。昨天,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都是花108元,我买站票就得腰酸腿疼地一直站到郑州,别人买硬座票的就可以坐

着。坐票和站票的服务有天壤之别,价格竟然相同,于情于法都说不通吧。”丁昌祥诉称,今年1月20日,他购买了一张北京到郑州的站票,但价格却和同车厢的硬座票相同。丁认为,站票舒适度和安全性都很差,理应比硬座票价格低,因此要求铁路局象征性退回5元差价。

  被告北京铁路局却认为自己是依据政府定价收取票款,并无过错,该局代理人称目前的无座票价格已是按照全车最低票价收取了。当被质疑不同质的服务同价有失公平时,这位代理人却称公平只是相对的,“购买站票的乘客和买硬座票的乘客在一个车厢里,享受了一样的设施,就应该支付一样的价格。”他的这一言论立刻遭到原告激烈的反驳,丁的代理人说:“卧铺车厢的乘客也享受了相同的环境和设备,他们的票价怎么就能分出个上、中、下铺呢?”

  随后,铁路局的代理人又说,我国人口众多,如果降低站票价,就会有图便宜的人在有硬座票的情况下仍选择站票,这将不利于运输高峰的分流,加重我国火车运力的负担。但原告方却认为这样的言论纯属“危言耸听”,继而反驳称每列火车的运力由其定员决定而非票价。

  本案刚开庭时,丁昌祥的代理人还曾提出更换法官的要求,理由是铁路运输法院与铁路局有隶属关系。法官向其解释其理由不是民事诉讼法中所规定的回避理由,但原告依然坚持换法官。庭审因此中断两次,但合议庭最终驳回了原告的请求。

  本案昨日没有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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