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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新型农合医疗全面启动 个人缴费每人10-2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5日03:02 红网

  红网7月5日讯(潇湘晨报记者刘勇实习生谭超)继四县(市)之后,7月1日,长沙全面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至此,长沙所有农业人口都能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带来的实惠。长沙市也因此成为全省第一个全面推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的市州。4日,长沙城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启动工作会议透露,目前,长沙市芙蓉区、天心区及高新区范围农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10元,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农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20元。

  长沙市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于2003年在长沙县展开试点。2006年,又新增望城县、浏阳市、宁乡县三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目前,这四县(市)的参合农民总数已经达到306.05万人。自今年1月1日至4月30日止,四县(市)共向住院的参合农民补偿医药费2103.23万元,补偿参合农民29954人次。

  对于城区农民个人缴费标准有所不同,相关人员解释,根据规定,各区农民每人每年缴费标准不低于10元,经济发达地区可在自愿基础上,根据农民收入水平及实际需要相应提高缴费标准,具体标准由区政府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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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芙蓉参合人员18种病有补偿

  红网7月5日讯(潇湘晨报记者刘勇实习生谭超)如你本年度已参加合作医疗,患有慢性肺心病功能不全、风湿性心脏病(心功能不全三级)、肝硬化晚期等18种疾病其中之一,可申请特殊重大疾病门诊补偿。其门诊补偿的起付线为每月100元,补助标准为平均每月100元,全年每人最高不超过1200元。这是4日芙蓉区透露的消息。

  另外,芙蓉区还规定,在运行年度内参加了合作医疗并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住院分娩者不论在哪类定点医院生产,无论平产、剖宫产,其生育费用一律一次性补助300元。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不予补偿。

稿源:红网 作者:刘勇 谭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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