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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者社保标准有调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5日03:15 现代快报

  □快报讯(记者 项凤华)昨天,南京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就2006年度(2006年7月-2007年6月)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事项发出通告,规定2006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标准上限为1048元,下限为244元,中间每10元为一档。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标准仍为100元,另须每月缴纳大病医疗救助费10元。

  特别提醒:已在南京市商业银行凭“梅花社保卡”委托扣款缴费的参保人员可拨打

南京市商业银行电话服务专线96400核实或咨询相关缴费标准。

  在市建设银行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申报方式维持去年办法不变,从今天起,到市建行各网点办理缴费标准申报手续。对未按时申报缴费标准的人员,不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扣缴业务。

  参保人员需详细了解2006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事项,可拨打市劳动保障服务专线12333查询。

  灵活就业者

  社保标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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