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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居民用电每度涨0.83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5日05:02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讯(记者张莉)从6月30日起,全国范围内上网电价再次上调,但各省调整幅度并不一致。记者昨日获悉,我省电网销售电价从7月1日起平均每度(千瓦时)提高2.14分,居民用电涨幅不大,每度(千瓦时)提高0.83分。

  据介绍,这次电价调整,主要是解决库区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电煤价格上涨、铁路运价调整、燃煤电厂烟气脱硫改造、城乡中小学用电实行居民生活电

价和平原地区农村供水实行农业排灌电价等问题。

  为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不增加农民负担,这次电价调整对农业生产和农业排灌用电不加价,居民生活用电只增加国家筹集的大中型库区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我省从7月1日起,电网销售电价平均每度(千瓦时)提高2.14分,居民用电每度(千瓦时)提高0.83分,价格上调后我省居民用电每度价格为0.4983元。

  为解决我省地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经国家发改委同意,在陕西电网销售电量中每千瓦时提取0.05分。国家在陕西电网销售电量中征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每千瓦时0.1分。

  据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此次电价调整幅度在同等经济水平的省份中不算高,居民用电不会受到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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