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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区政府门前卖袜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5日05:32 华商网-华商报

  ■林卫萍

  “凡穿拖鞋、赤脚、吊带装、背心、短裤,浓妆艳抹、奇装异服、衣冠不整的一律不得进入政府机关办事。”日前,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政府一则通告,引起市民诸多争议。(7月4日《都市消费晨报》)

  以前听说过政府机关给工作人员定着装规矩,从维护政府机关严肃性的角度,还可以理解;现在竟是给来办事的老百姓定着装规矩,就不可理解了。

  政府机关有权力管老百姓的着装吗?这是个无须回答的问题,可水磨沟区政府却将有限的权力发挥到极点,他们管了,还真管了,可他们的依据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对公务员的要求。他们认为机关是一个严肃的办公场所,因此无论是公务员还是前来办事人员,都应该遵守机关的着装要求。这个逻辑还真逗。是不是政府机关人员吃什么,来办事的老百姓也要跟着吃什么?

  现在天气热了,不穿袜子的人满大街都是。可是对不起,根据这个规定,“光脚穿凉鞋”是不让进入政府大门的,人家保安已经堵住六位“光脚”女性了。何况,诸如“奇装异服、衣冠不整”之类的标准,本来就难确定,又怎会不引发争议?老百姓来办事,政府应尽可能提供最好的服务,现在却人为地增设看不出有必要的门槛,透露出的是政府部门对自己角色认知的错位。很想到水磨沟区政府楼前卖袜子,一个并不天真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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