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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为人均住房高兴太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5日05:34 河南报业网-河南商报

  我国城镇人均住房逾26平方米,浙江上海北京列前三。建设部昨天公布的2005年城镇房屋概况统计公报显示,按户籍人口统计,北京市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为32.86平方米,比全国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多了6.75平方米。全国城镇住宅私有率达八成。(详见今日本报C02版)

  在“城镇人均住房”的数字狂欢里,满眼却是买不起房、养不起房的“人均”里的

城市人——这个悖论一点也不好笑。“城镇人均住房逾26平方米”、竟然“浙江上海北京列前三”,那么,一个普通三口之家在寸土寸金的北京上海,真“户均”拥有百平住宅?请别为“人均住房逾N平”高兴太早。

  首先,“城镇人均住房逾26平方米”是痒痒挠还是灵芝草?按照建设部的说法,人均住宅建筑面积是用住宅建筑面积除以居住人口数量的公式算出的,简单地说,就是拿城市现有供居住的房屋除以本市人口,而中国社会科学院4月份发布的《2006年房地产蓝皮书》提到:2005年北京市普通商品住宅成交15.4万套,其中本市个人购买仅占59.4%——就北京而言,去年近四成的房子都被外地人买走了。此外,我国中高档住房闲置率居高不下,早已突破国际公认的10%警戒线,这些“现有供居住的”但是迟迟没人能住的面积,到底有没有被“人均”成我们的居住面积呢?

  其次,如果“人均住房N平”的数字在节节高,但真正的人均面积却狭小逼仄,这样的现实不仅尴尬而且充满危险。一方面,中国房地产业的资金主要来源是国有银行,然而,房地产投资30%的增长速度已远远超过GDP的增长;另一方面,就算是西方发达国家大都市的房价一般也只是人均年收入的5~8倍,而我国建设部的一份资料显示:当前我国大都市的房价已快跨过40倍年收入的“红线”——这种现实下的“人均面积”越大怕是某些行业面临崩盘的危险越高、经济结构性失衡的几率越大。

  最后,当我们在为“全国城镇住宅私有率达八成”而欢呼的时候,人家欧美恰恰是坚决维系并不高昂的住房私有率,因为他们还需要相当数量的公房用于廉租,以救助特困居民的住房需求:法国人口约6000万,住房约2600万套,其中私有房占55%;荷兰人口约1600万,住房约640万套,其中私有住房占50%……八成的私有率,我们的职能部门拿什么去“大庇天下寒士”呢?■邓海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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