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事故销毁证据 郏县“4·26”事故责任人受严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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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5日05:49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
本报讯(记者朱殿勇)7月4日下午,省政府召开常务会议,研究郏县“4·26”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的处理事宜,同意事故调查组对有关事故责任人提出的处理意见,并要求对隐瞒事故者依法严厉惩处。 事故调查报告显示,今年4月26日21时45分,郏县河南原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田大刘山煤业分公司(西井)发生一起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1人死亡、18人受伤,直接 经济损失285.5万元。事故发生后,该矿隐瞒事故、销毁证据、转移尸体,在社会上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会议听取了郏县“4·26”特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组的汇报。经研究,为加大对隐瞒事故行为的打击力度,根据事故调查组的意见,省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对组织、参与隐瞒事故的大刘山煤业分公司(西井)矿长张江海和副矿长黄明德、董春雷、魏建镖、唐铁林、冯开建、李海臣以及调度员李鸿君、田凯等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予吊销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等行政处罚,并建议给予有关人员开除党籍的处分;对郏县县政府及县直有关部门、郏县黄道乡有关人员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会议还对郑州煤炭工业(集团)马岭山煤炭有限责任公司“2·10”特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进行了研究。②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