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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到期后银行私自划款合法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5日05:50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编辑同志:

  我是一名私营企业业主,2002年为了发展生产,我在建行某营业部贷款30万元,定于2004年5月1日还本付息,到期后,我因故未能及时归还。今年5月2日,该营业部未经我同意通过工商银行某分行将我在工商银行某分行所开的账号上的存款20万元划走。请问:工商银行某分行的做法对吗?高军

  高军同志:

  工商银行某分行的做法是错误的。我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你在工商银行某分行的存款是你的合法财产,除你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对该存款予以处分。工商银行某分行未经你的同意强行将你的存款划走,侵犯了你的财产权,属于侵权行为。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根据上述规定,你可以要求工商银行某分行赔偿你的损失。当然你作为建行某营业部的债务人应当在借款到期后及时归还借款,不及时归还借款属于违约行为,也应承担违约的民事责任。⑩4

  李涛刘元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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