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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大代表害怕得罪人说明了什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5日06:00 光明网
俞贤同

  “规范财政预算审查监督,人大代表要在位一天就要干好一天!”6月27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开明在省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培训班开学典礼上指出,目前我省人大开展的财政预算工作存在外行看不懂、内行说不清的状态,预决算两张皮问题十分严重(2006年6月27日《四川新闻网》)。

  人大代表是人民选举出来的,是代表人民监督政府依法行政的。人大代表具有一种

参政议政的神圣职责。反映民意,敢于说话,依法行事,据理力争,维护宪法赋予的神圣权力,这本来就是对一个合格的人大代表的最基本的要求。但是,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开明在省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培训班开学典礼上却严肃地指出,“今年省人大已经明确要求将一批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专项资金安排情况向社会公布,半年时间过去了,进展情况怎么样呢?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有看到公开的东西。”而且马开明还进一步明确地说,人民作为国家财政资金的提供者,有权了解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提高透明度是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监督预算的前提条件,如果预算信息不公开,人大代表和群众就很难对预算进行分析评价,难以避免造成财政资金的损失和浪费。因此,对预算公开的监督是人大当前最重要的任务之一。

  但是,半年时间已经过去了,人大委员竟然不能按照规定的时间,对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专项资金进行审查。这究竟是为什么?

  究其原因,原来是由于人大委员“就怕惹了麻烦得罪人”啊!真是一语中的!这虽然是某些地方人大议事会议上的公开的秘密,但是,马开明现在却把它公诸于世,亮出了某些人大委员的底牌,这样的话竟然出自于一个省级的人大副主任的口,真是具有一种振聋发聩的作用。

  我不禁要问:“人大代表害怕得罪人说明了什么?”

  说明了人大代表的职责并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不少地方的人大代表竟然对宪法赋予的神圣职责,不作为!而且这种不作为的原因基本上都是一样的,“就怕惹了麻烦得罪人”!

  真是岂有此理!

  正如马开明副主任说的那样,人大代表不作为,“这样一来,人大这个监督职责就等于形同虚设,这是一种严重的失职行为。”因此,有人说,“人大代表素质低,起不到代表人民的作用,这与官员腐败失控不无关系。”

  看来要真正实现人大代表能够严格履行宪法赋予的神圣职责,我们应该到要对人大代表的选举和行事进行改革的时候了。从长远来看,应试行人大代表竞选产生的制度。因为无竞选即无以择优、无以汰劣,人大代表即无压力为民办事、对民负责。不过在人大代表竞选制度正式建立之前,根据目前的国情,可以采用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的制度。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不应是人大代表的个人觉悟、个人行为,应当是一种制度安排。只有建立了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的制度,人大代表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规定才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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