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萝岗刑释解教者“去污”上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5日06:22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 王道斌 通讯员 罗思轩) 萝岗区的刑释解教人员去企业上班,用人单位制作和公开的有关个人简历将隐去“刑满释放,解除劳教、少管”等字样。这是萝岗区安置帮教点对刑释解教人员出台的新措施。此外,萝岗区还出台一系列制度促进“刑释解教”人员劳动就业,招用“刑释解教”人员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及购买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每录用一人区政府给予1000元的资助奖励。而对从事物业管理、居家养老、治安巡防、出租屋协管员、家政服务等社区岗位就业的个人,每月给予120元补贴。

  刑释人员档案将“去污”

  日前,萝岗区司法局与九龙镇一家家具公司签订了一份特殊的安置帮教协议。根据协议,该公司负责安置无处就业的萝岗籍刑释解教人员,保证刑释解教人员享受与公司其他职工同等待遇;尊重刑释解教人员的隐私,有关个人简历中隐去“刑满释放,解除劳教、少管”等字样,不嫌弃、不歧视、不纠缠过去;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和技能培训,提高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能力;帮助有关部门掌握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动态,及时处置相应的苗头性问题。

  部分刑满释放者成骨干

  据萝岗区司法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由于受传统思维模式的影响,人们一直习惯于戴着有色眼镜看待刑释、解教人员。“刑满释放、解除劳教、少年管教(未成年管教)”等记录给刑满释放人员在就业、结婚、升迁、升学等方面造成了巨大的困难;即使他们决心彻底悔改,人们对其也还是处处提防。萝岗区司法局这一举措有利于刑释解教人员放心、安心、静心在安置点工作和生活,为他们更好地再次溶入到社会中去创造条件。据悉,该安置班教点截至目前为已安置刑满释放、解除劳教、少教人员达19人,他们在该公司内的正常晋级、升职并未受到任何的影响,有的甚至已成为公司的负责人士和业务骨干。

  刑释者就职社区享津贴

  另据萝岗区政府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区还专门出台了五项制度促进“刑释解教”人员劳动就业。刑释、解教人员除享受规定用工单位不得无故拒绝招用“刑释解教”人员,公益性岗位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用的岗位优先援助制外。萝岗区还将为他们提供每位“刑释解教”人员免费享有两次就业技能培训,并对从事物业管理、居家养老、治安巡防、出租屋协管员、家政服务等社区岗位就业的个人,每月给予120元补贴。而对于招用“刑释解教”人员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及购买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每录用一人政府给予1000元的资助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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