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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死亡后捐心脏益他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5日06:22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 游曼妮) 身在异乡的广东好男儿杨先生选择了一种伟大的方式告别这个世界:死后无偿捐赠器官令全国各地5位病人受益,其中包括成功捐献移植心脏,在全国尚属首例。

  一人捐赠造福5位患者

  今年的7月1日我国首部“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生效之日,这天凌晨,在杭州的浙江省中医院里举行了一场有着特殊意义的仪式。38岁的广东龙川县人杨先生被宣布脑死亡数天后,在征得父母的同意,他的妻子、弟弟跟医院方签署停止一切治疗(包括停止呼吸机)的知情同意书。随后与中华医学器官移植学分会、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器官移植研究所、教育部、卫生部器官移植重点实验室签署《脑死亡自愿无偿器官捐献申请书》,并获批准。7月1日凌晨3∶00器官捐献手术医疗队全部准备就绪。ICU当班全体医护人员及亲友向遗体告别,随后撤出呼吸机。7月1日凌晨4时心脏取出,并随医疗队经上海前往济南。7月1日上午9时到达济南第四医院,在这里,有一个年轻的生命等待复苏,血型和杨先生一样的吴先生急需移植心脏救命。下午3∶00心脏移植成功。目前病人已安全度过术后的第一个36小时。与此同时,杨先生所捐献的肝脏、肾脏及角膜正在全国另外3家医院共移植给了5位病人,其中眼角膜移植给了深圳的一位失明患者。

  舅舅肾移植无供体成遗憾

  全程参与了器官捐赠的中华医学会器官移植学分会副主任委员陈忠华教授向记者补充了事情的经过。广东人杨先生在杭州工作,不幸在高空作业时坠地,入院后不久被诊断为脑死亡。这个深明大义的家庭毅然做出这一个决定。当年杨先生的舅舅因为尿毒症晚期,急需移植肾救命。遗憾的是,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也未能等到相合的供体。杨先生亲属之一为深圳市一名普通义工,从确认杨先生脑死亡的那一天开始,家里人开始考虑器官捐赠的事宜,经过全家慎重讨论后,他们主动在网上发出帖子,寻求妥当的捐赠途径。

  6月28日,《脑死亡器官捐献全国联合攻关项目》参与者、深圳市眼科医院姚晓明博士得知家属愿意捐献角膜及器官的消息后,立即与陈忠华教授联系。经与家属直接联系确认捐献意愿后,29日陈忠华飞往杭州与当事人家属及浙江省中医院主管医生碰头,并仔细检查了病人,初步判定为脑死亡状态。家属明确提出随时可以停止医疗并捐献所有器官以拯救他人生命。此后,就有了这段无私伟大的捐赠。

  脑死亡我国尚未立法

  陈忠华教授告诉记者,到目前为止,我国已成功接受18例脑死亡自愿无偿器官捐献,共捐出69个器官,拯救59个病人。杨先生为第18例,也是浙江省的第1例。18例中,该例为我国首次脑死亡捐献心脏移植并成功个案。他指出,利用脑死亡捐献者作为我国新的器官来源,中国心脏移植无论从数量和质量上都将上到一个新的台阶。

  虽然我国目前尚未对脑死亡立法。18例成功的捐赠证明在“先实践、后立法”的思想指导下,参照国际标准和惯例,谨慎行事,完全可以避免不必要的误解和偏见乃至不必要的刑事和民事纠纷。此次捐献和移植的成功正值7月1日,也就是我国首部“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生效之日。同时也标志着我国器官移植医学正在进入一个“正规化、合法化、公开化、国际化”的新时期,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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