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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变丑了没人要 就会永远跟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5日07:03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她变丑了没人要,这样我们就可以永远在一起了。”昨日,金牛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一起故意伤害案,34岁的被告人易陵江站在被告席上,对泼硫酸毁容的事实供认不讳。

  检察机关指控,易陵江因要与女友和好,硫酸相向,导致女友重伤,构成故意伤害

罪。庭中,受害人常梅(化名)提出48万余元民事索赔,被告人的父亲身为律师,亲自为儿子辩护。

  为留女友,硫酸相向

  昨日上午10时,受害人常梅在母亲的陪同下来到法庭。常梅一头长长的卷发,1米65的个头,很漂亮。一张大大的口罩后面,隐约可以看到被烧伤的伤疤。

  庭审开始,易陵江被带进法庭。不高的个子,黑框眼镜,他看起来很斯文。从一进入法庭,易就一直看着原告席上的常梅,但常梅却没有正视他一眼。

  2005年12月6日上午11时许,易陵江在白马寺附近,端起手中的一瓶硫酸,泼在了常梅的脸上,导致常梅右脸、右手等部位烧伤,后经法医鉴定为重伤。此后,易陵江径直来到派出所自首。

  “我泼硫酸,是想挽回这段感情!”易陵江在法庭中很镇静地说,他结婚后,认识了常梅,两人感情很好,一起到外地做生意。此后,在常梅一再要求下,他与妻子离了婚。后来,常梅提出分手,易陵江不同意。易陵江说,为了挽回这段爱情,他断过指、绝过食,但常梅始终不领情。他说,他本来准备了很大一瓶硫酸,但只用了一点点,并不想把她伤害得很严重。

  “你想和好,却故意伤害她,这种方法符合逻辑吗?”面对审判长的质问,易陵江说:“有些人要保护一个花瓶,会把它弄碎了保存。要得到常梅,我也是同样的想法。”

  容貌被毁,索赔48万

  庭审进行不久,旁听席上常梅的母亲情绪非常激动,大声喊叫。法官制止了几次,她仍然一再打断法庭,最终,她被请出了法庭。

  庭中,常梅站起身,哭着念着民事诉状。这时,她摘下了口罩,记者看到,她的右脸和右手已被烧变形。常梅称,以前她是一个美容师,这一行,面子问题很重要。出事后,她丢了工作。由于家境不好,她住院没几天就主动申请出院,自己买药治疗。所以,常梅提出,要求易陵江赔偿各项损失共计48万元。

  “我只要医好我的脸。”常梅哭着说,她从来没有要求易陵江离婚。后来听说他在外又有女人,她才要决心和他分手。分手后,易经常发短信威胁,她很害怕,“没想到他会下这样的毒手!”

  庭审中,由于易陵江的父亲是律师,所以他亲自为儿子打这场官司。“由于家事,我本来和儿子已反目成仇,但我还是来为他辩护。”

  公诉人称,易陵江为挽回感情,故意伤害他人的身体,造成重伤,手段特别残忍,而且至今都没有赔偿,构成故意伤害罪。

  易陵江在最后陈述中哭着说,他对不起常梅和她的家人,他出来以后,会尽全力赔偿。由于法庭需要重新鉴定伤情,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金牛法 记者 杜雯 吴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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