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期限”建议很难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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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5日07:33 潇湘晨报 |
有关部门规定自1999年开始,啤酒生产厂家必须全部使用符合标准的带有“B”字的专用啤酒瓶,并建议啤酒瓶使用两年,但对于此点,并没有作出强制性规定。因为仅以使用年限来确定能否继续使用,操作难度很大。业内人士认为,这一规定也让啤酒生产厂家有足够的“空子”可钻。 据了解,有关啤酒B瓶回收中存在的问题,已引起有些企业的重视,一些企业现在 开始使用自己的专用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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