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教师不能如此冷血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5日07:55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
4月17日,温州市鹿城区法院首次庭审吴雯雯自杀案,当被告律师陈述了代理词后,被告方来参加旁听的五六十名老师代表竟然集体热烈击掌喝彩。据了解,当时庭审现场击掌喝彩的除了温州七中的数十名教师外,还包括该校部分领导,甚至温州市教育局有关领导也在庭审现场并参与了击掌喝彩。死者之父吴立俊拍案而起:“我的女儿含冤而死,你们还这么高兴!良知何在?师德何存?”(7月3日《中国质量万里行》) 我们当然不会认为,旁听老师的集体热烈击掌是因为学生吴雯雯自杀了,我们也不会相信庄严的法庭之上,教师们会如此幸灾乐祸,我们理解并愿意设身处地地替老师们着想:鼓掌是因为辩护律师的激情辩护。律师认定本案是一起校外学生自杀事件,与学校并无关联,学校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故而原告的诉讼请求应予以驳回。但是,看了报道,我们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这样的“击掌喝彩”声。原因之一,从报道看,那名班主任并非完全无辜。报道说,当吴雯雯去参加考试的时候,班主任以她的头发未扎好为由禁止她进入考场,待吴雯雯匆匆跑到校外的小卖部买了头绳,扎好头发返回时,班主任又说她超过了规定的时间,取消了她的考试资格。这怎么看都有些刁难之嫌,因为监考条例不可能规定女生头发松散不能进考场!我们再联系一下这样一个细节就一目了然了:吴雯雯没有及时将200元家教补课费交给班主任导致其“很不高兴”。 原因之二,即便代理律师的发言很精彩,即便学校和老师在吴雯雯之死的问题上没有责任,也不该鼓掌。吴雯雯的年龄还未满16岁,面对花季的少女不幸夭折,面对痛不欲生的双亲,在庭审现场击掌喝彩,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人民教师不能如此冷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