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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打官司就为看账本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5日08:16 南京晨报

  晨报讯 昨天,南京某珠宝销售公司股东梁女士起诉要求看账本一案开庭。公司老总应诉称,她随时可以来看账本。这让意外的法官忙问,既然这样还要打官司?

  梁女士起诉称,2004年4月,她出资35万同朋友张先生开办珠宝销售公司。因张先生出资65万,他便成为公司的执行董事,而她担任公司办公室主任、股东、董事、监事等职务。但近两年来,她无法看到公司财务情况,并因此与张先生产生矛盾。她起诉到法院就是要

求看到财务情况,以及进货发票等,履行作为股东、监事的职责。昨天庭审梁女士没有到场。

  “我没有阻止她看账本,她随时可以来看,我想不通她为什么要起诉。这官司对我打击太大了!”珠宝公司老总张先生一席话惊了法庭。“根据新《公司法》规定,公司应该定期形成书面账本,交给股东梁女士,但你们没有做到。”梁女士代理人解释。“这可能是我们没有做好,但不至于拦着她看账本啊。”张先生回应。

  法官问:“既然如此,官司还要打吗,是否同意调解。”张先生称愿意调解,但他要申明,梁女士并不是实际出资股东,她仅仅是名义上的,当年进行工商登记时只是借用了梁女士的名义。张先生还拿出银行100万款项的存取记录,证明经办人只有他一人。张先生说:“尽管她是名誉股东,我也让她看账本,甚至可以请会计所审查。”最后法官宣布调解,1万多元诉讼费一人承担一半,但张先生坚持自己并没有过错,不肯承担诉讼费。

  梁女士代理人透露,打这场官司看起来似乎很没道理,诉讼费要1万多,还有1万律师费,花这么多钱争一个没有争议的问题。但实际上,梁女士希望通过法院途径查看到真实的公司账目,以便今后股权确认后,得到正确的分红。因此,他们希望法院能作出判决。

  作者:朱晓燕/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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