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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打架帮把手 成了共犯被追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5日08:30 正义网-检察日报

  经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检察院提起公诉,6月28日,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宫海有期徒刑八个月,魏强、王龙、张路3人也因共同犯罪被分别判处管制二年,4人一起赔偿被害人吴某人民币6万元。

  宫海等4人都是货车司机。去年7月9日,4人在喝完酒返回配货处的路上,宫海与路边一书摊摊主吴某发生口角,并动起手来。魏、王、张3人见状便上前帮忙。厮打中,宫海用

压书的砖头将吴某的头部砸伤出血,4人见状慌忙逃走。路人将吴某送往医院并报案,后经省公安厅鉴定吴某所受伤为轻伤。

  案发后,魏、王、张3人认为自己责任不大,分别于去年8月到公安机关自首,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今年3月7日,公安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将宫海移送龙凤区检察院起诉。办案人员在审查起诉时认为,魏、王、张3人是宫的共犯,也应追诉他们的刑事责任,遂建议公安机关对3人立案查处。

韩兵 何其伟 王春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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