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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对待贫困大学生不能“以貌取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5日08:36 温州新闻网

  “拉头发,买衣服,背时髦的包,还换男朋友。”海南师范大学贫困生崔灿(化名)的这些行为,在同学和教师中引起了不少非议。这些误解和非议压得崔灿喘不过气来,感到自尊受到了极大伤害,于是在网上发帖倾诉自己的苦闷和委屈。(7月3日《海南日报》)

  笔者认为,这一事件在当前是非常有代表性的。因为一方面我们的大学里有大约8%的贫困生,他们生活艰难,整日都在为生活费和学费而奔波,只是其中部分人获得了各种形

式的资助,暂时缓解了生活和学习的压力;另一方面由于诚信缺失及其他一些原因造成了个别学生冒充贫困生骗取学校助学金和社会资助,使得真正贫困的学生失去机会。因此,贫困大学生特别是那些获得各种资助的贫困大学生的日常行为,将更多地受到来自同学、老师、社会的监督和关注。

  然而,一个人的日常生活状况,尤其是家庭具体背景、个人收入来源、购买使用物品的价格都属于个人隐私范畴,自己不会公开宣扬,别人也不便仔细查问,这就决定了外界对贫困生的关注和评价就只能从外表来判断,从日常的穿衣戴帽来判断,也就是说外界对贫困生多是“以貌取人”的。当然,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理解的,也能够反映一定的倾向性。

  需要指出的是,外界在评价某个特殊群体时,往往事先为其划定一个“应然轮廓”。对待贫困大学生也是这样。在人们的心目中有一个大同小异的贫困大学生的“应然标准”,一般是学习努力刻苦,穿衣戴帽朴素无华,而决不能拉头发、买衣服、背时髦的包,否则,你就是假贫困,就是骗取了助学金和社会资助。

  尽管不知情的外界人士对贫困生的监督往往从穿衣戴帽入手,但完全“以貌取人”进而质疑和谴责,也是靠不住的。因为一方面流行和时尚并不等于奢华,在市场丰富的情况下,款式相同的物品也许在价格上有天壤之别,另一方面贫困生也有维护自身尊严的权利,我们没有理由强迫贫困生整日生活在没有阳光和个人权利的世界里。

  如何判断和认定贫困生,应由主管部门通过严格的程序来进行,同学、老师和社会拥有监督的权利,但这种监督必须是理性的和有根据的,决不能简单地“以貌取人”,否则会给贫困大学生的心灵造成新的更大的伤害。

  来源:《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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