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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一市民向法院讨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5日08:43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记者王聪

  【金陵晚报报道】 日前,宿迁市泗阳县的读者吕卫国说,法院扣着他60万元款项,已经过去很长时间了,钱依旧没还。

  吕卫国说,1997年,他承包经营了泗阳县爱园镇的一个电影院。1998年,因为电影

院设备陈旧,吕卫国投资260513元,重新装修了电影院。“当时,爱园镇人民政府和爱园镇农村经济服务中心与我签订了协议,我承包经营电影院30年。但是仅过了3年,到了2000年左右,电影院面临拆迁。眼见着我的投资就打了水漂。”吕卫国说。

  “2001年左右,我经手参与的爱园镇合作基金会借给了北京方面50万元,投资准备搞建材城。谁知,也是面临拆迁问题,工程进行不下去了。北京方面还了爱园镇镇政府20万元。由于我是经手参与人,于是我负责与北京方面协商,继续索要余款30万元。”2001年,爱园镇人民政府和爱园镇农村经济服务中心一纸诉状,把他告上了泗阳县法院,要求他还款30万元。

  吕卫国说,2002年,他要到了10万元,还缺20万元。吕卫国给记者看了一份协议书,上面写着:甲方爱园镇人民政府;乙方吕卫国;丙方爱园农村经济服务中心。甲方欠乙方礼堂(电影院)装修费等各项费用计人民币260513元。乙方经手参与的爱园镇合作基金会借给北京方面款额计人民币50万元。剩余20万元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260513元人民币冲抵,余款60513元,由甲方在协议签订后3日内付清。

  甲方在签订协议时应到县法院撤回对乙方应履行30万元款的强制执行申请,即放弃对乙方申请执行权利。北京方面的剩余20万元款追债权由乙方行使,与甲方无关……协议三方签字,落款日期为2004年8月21日。

  吕卫国说,到了2005年5月12日,北京方面的拆迁问题解决了,他在那里的60万元资金解封了,但令他没想到的是,60万元钱打到了法院的账上,他没有拿到一分钱。

  接到吕卫国的投诉,记者电话联系了泗阳县法院。法院办公室的一位赵主任说,吕卫国反映的事情是存在的,但如今吕卫国的60万元资金不在法院手上。

  今年4月20日,法院已将这笔钱转到了爱园镇农村经济服务中心的账上(该单位隶属于镇政府,现在可能已经改名)。赵主任说,目前,法院、吕卫国和爱园镇人民政府三方已经商定,镇政府将尽快把属于吕卫国的钱还给他。(编辑暴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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