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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见义勇为牺牲最高抚恤40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5日08:51 沈阳今报

  40万元!我国奖励见义勇为最高政策标准金额有望被刷新!近期,东莞市出台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规定:因见义勇为牺牲,抚恤方面除按照国家有关因公(工)死亡规定办理外,批准为革命烈士的人员,将一次性给予抚恤金40万元。

  如何奖励见义勇为人员?暂行办法规定,对见义勇为人员由基金给予一次性奖励,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1.授予“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称号的,颁发不低于20000元的奖金;2

.授予“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称号的,颁发不低于10000元的奖金;3.对经确认未授予称号的见义勇为人员,按其表现和贡献颁发1000元至5000元的奖金。

  因见义勇为而牺牲人员的丧葬费用,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社会保险机构按规定先行支付;有用人单位的,由该单位先行支付;无用人单位的,由基金先行支付。用人单位或基金支付以一次性定额发给,标准为东莞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按2005年的标准计为7050元)。抚恤方面除按照国家有关因公(工)死亡规定办理外,由基金给予一次性抚恤金20万元;批准为革命烈士的,再增发20万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批准为革命烈士的,其家属享受烈属待遇。据《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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