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平钱东逼迫少女卖淫案主犯被判重刑 廖某王某分别判刑14年1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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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5日09:03 南方日报 |
本报讯(记者/余映涛通讯员/潮法宣)记者近日从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本报报道的去年11月1日饶平县钱东镇钱塘村发生女学生被拐骗、强迫卖淫案件,已进行审判,拐骗、强迫女学生卖淫的主要案犯廖某、王某两犯分别被判处重刑14年、11年。 据公安机关的调查,去年9月份,四川省巴中市某中专学校组织学生到深圳宝安区打工。而该校派来提前联系工作的两名学生干部分批次地带领一些女学生离开实习基地,并将 其贩卖到饶平县钱东镇,并将这些人交给钱东的“鸡头”——同是四川人的王某和廖某,在王某与廖某的拳打脚踢等手段的逼迫下,共有10名学生被迫在当地卖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