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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夺手机不成殴打公交司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5日09:16 南方新闻网

  抢夺手机不成殴打公交司机

  其后用菜刀、水管等砸烂公交车门窗,该团伙成员最高被判两年三个月刑期

  本报讯(记者吴秀云实习生慕夏溪通讯员穗法宣)结伙在公交车上抢夺乘客手机,因司机没有配合他们开车门还提醒乘客保管好财物,没有得手的劫匪恼羞成怒殴打公交车司机

后还手持菜刀、铁管追砸公交车。近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发生在公交车上的抢劫案作出终审判决。

  乘客伸援手抓获一劫匪

  法院查明,2005年5月22日下午,一湖南人抢夺团伙成员肖松柏、邓吉星、李伟伙同邓强平、“小飞”及“小飞”的弟弟(均另案处理)等人准备到公交车上伺机抢夺乘客财物。在天河区车陂公交站上了一辆568路公交车后,“小飞”发现车上有机会可以抢乘客的手机,李伟即按下车门铃。

  此时,公交车司机杨某已经有所觉察并没有给他们开门,而是驱车继续前行至黄埔大道珠江纸厂站,同时还提醒乘客保管好自己的财物。肖松柏等人上前殴打司机杨某致伤,这一行为引起车上乘客的公愤,纷纷上前援助司机,并当场将被告人邓吉星抓获,而肖松柏等人则逃走。

  肖松柏、李伟、邓强平、邓溯明并没有罢休,他们随后回到天河区车陂十八桥附近,召集邓顺安、邓四发等十多人携带菜刀、水管等工具骑摩托车追赶这辆568公交车,想救回邓吉星。公交车在科韵路琶洲大桥北站被他们截停,由于司机拒不开车门,肖松柏、李伟、邓顺安等人便用菜刀、水管、砖块等将公交车上的门、窗玻璃砸烂。

  一晚连抢三部手机

  法院查明,这伙人之前就作案多起,专门结伙抢夺乘客手机。

  2005年5月20日晚9时,肖松柏、李伟、邓吉星等人窜到天河区黄埔大道国防大厦公交车站,抢走正在车站打电话的李某手中三星手机1部(价值人民币790元)。随后,邓吉星在一辆途经该处的541路公交车车窗外跳起来伸手抢夺车上的陈某手中的三星E608手机l部(价值人民币1690元)。当晚9时许,雷玉元、邹晓波、邓强平又到天河区员村山顶车站,由邓强平动手抢夺在员村站停车上下客的540路公交车上的陈某的手机1部(价值人民币2570元)。

  天河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肖松柏、李伟、雷玉元、邹晓波、邓四发、颜付正、邓顺安、邓要强等人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肖松柏、李伟、雷玉元、邹晓波、邓四发、颜付正、邓吉星的行为还构成抢夺罪,均应数罪并罚。法院依法分别判处以上各被告人一年六个月到两年三个月刑期,并处以罚金。

  一审判决后,邓要强等人不服,上诉到广州中院。近日广州中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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