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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技工校收费有上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5日09:28 新文化报

  本报讯(记者 胡晶) 昨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对长春市机电工程技术学校、长春市机械电子技术学校、长春市机械工程技工学校、长春市欣普数控机械技术学校四所民办学校各类专业的收费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计算机调试与维修、生物制药工程专业的学费均为每年2700元/生。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下浮,下浮幅度不限。

  学校在最高限额以外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实习费、实验费和材料费等其他费用。学生

住宿费标准为每年500元/生。民办技工学校的学费和住宿费按学年收取。学生申请退学、转学,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退还一定费用。

  调整后的收费标准自2006年春季新生入学开始执行。以前入学的在校生仍按原标准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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