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区参加合作医疗人员18种病可申请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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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5日10:07 红网 |
红网7月5日讯(潇湘晨报记者刘勇实习生谭超)如你本年度已参加合作医疗,患有慢性肺心病功能不全、风湿性心脏病(心功能不全三级)、肝硬化晚期等18种疾病其中之一,可申请特殊重大疾病门诊补偿。其门诊补偿的起付线为每月100元,补助标准为平均每月100元,全年每人最高不超过1200元。这是7月4日芙蓉区透露的消息。 另外,芙蓉区还规定,在运行年度内参加了合作医疗并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住院分 娩者不论在哪类定点医院生产,无论平产、剖宫产,其生育费用一律一次性补助300元。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不予补偿。稿源:红网 作者:刘勇谭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