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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有一种“中奖短信”让人感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5日10:25 浙江在线

  用手机的人平常冷不丁会接收到一些“祝贺你中了大奖”之类的短信息。遇到这种情况,用户不是向公安机关举报,也会立即将其删除,因为谁都知道“天上不会掉馅饼”。

  然而,有一种“中奖短信”不仅让人相信,更让人欣慰和感动。近日,武汉市检察机关为了找到一名匿名举报人,通过在电信公司群发手机短信,通知举报人举报有功,并为其秘密发放了举报奖金8000元。(《检察日报》6月28日)

  通过群发短信催领举报奖金,其意义在于以独特的方式体现了在反腐败工作中,向群众宣传举报,发动群众举报,依靠群众举报和向群众兑现举报政策的举报宣传工作思想。

  这首先让匿名举报人本人备受感动。抱着对党和政府的高度信任感,怀着对腐败势力的无比憎恨,同时也出于种种顾虑,他才发出了匿名举报信。就是这样一封举报信,检察机关不仅高度重视,把线索查得一清二楚,将腐败分子绳之以法,还想方设法要找到举报人,以举报人能够接受的方式(秘密)表达国家对他个人的感谢。这充分显示了检察机关对公民举报的重视和对公民正义行为的高度尊重。这样的做法能不让人感动吗?如果再有举报线索,我相信,这位举报人会为案件查处提供更加积极有效的支持。

  短信群发关于举报的喜报,必然会产生巨大的群众效应。成千上万怀有正义感的群众在接到短信后,都会为举报线索所反映的问题得到落实,腐败分子被及时查处,反腐败再添佳绩感到高兴,更为国家检察机关体恤举报人,以人性化方式奖励举报人,渴求更多举报线索特别是实名举报的迫切心情而感动。

  由于种种原因,我国纪检、检察机关目前处理的举报线索中,属于匿名举报的仍占多数,而且大多数举报线索所反映的问题模糊不清,给纪检、检察机关办案带来了难度,一些腐败分子因此不能被及时查处,举报群众的正义期盼和举报积极性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挫伤。当然,也确有一些群众由于对举报内容能否受到重视并及时予以查处心存疑虑,对自己的举报是否为纪检、检察机关办案起到关键作用不很清楚,以及对纪检、检察机关是否能够很好地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心中无数。武汉市的这种做法,恰到好处地实现了与群众的心际交流,体现了新时期办案服务方式的人性化转变,也凸现出较之走上街头简单发放宣传品等常规方式好得多的举报宣传效果。可喜可鉴。


作者: 曾亚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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