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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锋式消防战士”金春明先进事迹报告会在京举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5日11:01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7月4日讯 记者于呐洋 “面对熊熊烈火,敢倾出一身热血;面对群众疾苦,能捧出满腔爱心。人们看到他,就想起当年的雷锋;百姓谈论他,就涌起无限的亲情。”今天上午,由中宣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公安部、中共辽宁省委联合举办的“雷锋式消防战士”金春明先进事迹报告会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

  从白山黑水之间一个贫穷的朝鲜族山村走到了人民大会堂鲜红的地毯,辽宁省公安

消防总队本溪市支队明山大队特勤中队一班班长金春明用赤诚、勇敢和爱心走过了11年。金春明从小是孤儿,18岁入伍。11年以来,他先后参加1500多次灭火战斗和抢险救援,救出65名遇险群众。金春明处处以雷锋为榜样,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他曾8年照顾驻地孤寡老人,直到老人拉着他的手闭上了眼睛;他曾在贫寒的生活中捐献出自己全部的奖金2万元,设立“春明爱心助学奖学金”,先后资助了13名贫困失学儿童。

  “11年来,我履行着一名消防战士的职责和义务,做了一些应该做的事情,而党和人民却给了我这么高的荣誉。这份崇高的荣誉不属于我一个人,它属于每一位与我一起出生入死的战友,属于我们全国12万消防官兵!”金春明在报告会上这番深情的表达,赢得了经久不息的掌声。

  曾受金春明资助过的现在就读于沈阳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二年级学生李盈,辽宁省公安消防总队教导大队教研室副主任夏峥,本溪市消防支队明山大队特勤中队班长姜永吉,多年来一直跟踪报道金春明事迹的《本溪晚报》记者朴岩松,分别讲述了金春明的感人事迹。

  公安部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蔡安季在报告会上指出,弘扬金春明的模范事迹,对于新时期引导全国公安民警牢固树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进一步打牢“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更好地完成新时期各项公安保卫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报告会由中宣部副部长欧阳坚主持。解放军总政治部副主任孙忠同,辽宁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峰出席了报告会。650余名首都公安民警、消防部队官兵和社会各界人士参加了报告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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