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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两监狱首次向社会开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5日11:02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7月4日讯 记者李松 见习记者范玲莉 从今天起,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所属的北京市监狱和北京市女子监狱将每月定期面向社会开放,凡北京市市民、团体可持有效证件或团体介绍信,通过向监狱预约登记,经审核获准后进入监区参观。这是北京市监狱历史上首次对社会开放。

  当日上午,该局在北京市女子监狱举行“监狱开放日”启动仪式,市监狱局领导、

特邀执法监督员和中国地质大学的部分师生以及今年新入监服刑人员家属六十余人参加“监狱开放日”启动仪式并参观监狱。

  北京市监狱局政委孙超美向记者介绍,北京市监狱管理局从新北京新奥运战略要求出发,在既往取得成绩的基础上,强化了监狱的社会职能,将监狱教育改造罪犯工作明确为中心工作,将提高监狱干警改造工作能力和不断提高监狱改造质量确立为长期的工作任务,正是在这个背景下推出了“监狱开放日”的新举措。同时,监狱对社会开放,既是让监狱走向社会,让社会了解监狱,使监狱的刑罚执行工作置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加强监狱与社会各界的沟通,争取社会力量包括服刑人员家属对改造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广泛参与,共同营造全社会教育改造服刑人员的良好氛围,同时,又是通过监狱对罪犯惩罚与改造工作的展现,起到法制教育和警示教育基地作用,在预防和减少犯罪的系统工程中最大限度发挥监狱的社会职能。

  针对记者提出的“监狱开放日”相关规定问题,北京市女子监狱监狱长李瑞华介绍说,今后,凡年满18周岁、具有北京市户口、未在该监狱服过刑的本市公民凭身份证、户口簿和当地政府(街道、乡、镇)证明,可在每月前两周周二(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到北京市监狱和北京市女子监狱传达室预约登记,经审核合格后按监狱通知前往参观,两监狱于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三安排市民参观(每次人数不超过40人),集体组织的可优先安排(每次人数不超过100人)。监狱开放的场所主要是服刑人员的生活区、学习区、劳动区,包括服刑人员监舍、教学楼、会见室、心理咨询室、车间、礼堂、食堂等。

  孙超美政委最后向记者说,北京市监狱管理局“监狱开放日”在北京市监狱、北京市女子监狱先行试点后,将在北京市监狱局所属监狱逐步推行,参观监狱地址和联系方式将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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