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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将与港澳实现商会互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5日11:14 南方新闻网

  深圳将与港澳实现商会互访

  开创与台湾经贸联系,推进公安、海关与企业直接联系

  本报讯(记者王越)今年,深圳市总商会将与香港十大商会、澳门三大商会建立会议联系制度与定期互访制度。在昨日召开的深圳市总商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上,会长张

思民在工作报告中称,今年还将开创与台湾的经贸联系,并与台湾工商界主流商会建立联系。

  张思民在理事会报告中提出,2006年深圳市总商会的工作重点之一是提高对外联络工作的水平。除将建立与香港十大商会、澳门三大商会的会议联系制度与定期互访制度之外,还将开创与台湾的经贸联系,并与台湾工商界主流商会建立联系。除港澳台地区外,总商会已与国外二十多家知名商会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今年还将进一步加强与东盟各国、韩国工商社团以及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领事馆的联系,组织深圳民营企业开拓海外市场。

  据了解,2005年,总商会与深圳市公安局经反复协商和酝酿,建立了“公安与企业直接联系制度”,并于2005年12月正式启动。直联制度启动后,各区公安分局与各区总商会已基本建立工作对接。龙岗区已召开直联制度龙岗片区联席会议,其他各片区的联席会议将于今年7月起逐月召开。同时,总商会也与深圳海关进行了反复磋商,拟在企业信用评级、通关便利化等方面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共同保护进出口企业的合法权益。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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