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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警察抢尸强行火化 家长伸冤4年无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5日12:17 生活报

  不久前,记者前往襄樊,却惊然发现了比“官场地震”更可怕的新闻。一名叫做高莺莺的宾馆服务员,疑被人纠缠,奋力反抗。结果,被人从宾馆高楼的窗户扔出,坠楼而死。那一年,她刚好十八岁。

  直到今天,当地百姓依然耿耿于怀:如果是一件普通的“自杀”事件,何以如此兴师动众,大动干戈?众口一词:只因与市委书记孙楚寅有关。

  民怨沸腾中,襄樊高莺莺之死九问,叩问着正义与良知。

  ■一问:人命关天,公安局为何处理草率?

  湖北省襄樊市西北部有个老河口市,老河口市区十公里之外有个宝石宾馆。2002年3月15日晚,一位花季少女在这里香消玉殒。

  22时20分,老河口市赵岗集镇村民高天虎刚要入睡,突然接到了宝石宾馆女老板王淑军的电话:“你女儿不见了!马上到宾馆来。”

  高天虎、陈学荣夫妇摸黑赶到了几公里之外的宾馆时,已经是深夜23时左右。陈学荣看见自己的女儿被人从三楼大厅抬了过来。女儿满脸是血,上衣好几颗扣子都没了,腰带和鞋子也不见了,脸上、肚皮被抓伤,两手手腕都是黑紫色。据说女儿是从九楼掉下来,摔到了宾馆大楼后面洗衣房顶部的平台上。

  老板王淑军让赶紧送到医院抢救,当送到老河口市第二人民医院时,医生诊断早已死亡。高天虎夫妇顿觉天塌地陷。是谁害死了自己的女儿?高天虎夫妇忙问宾馆老板的弟弟王勇有没有报案,不料对方却说:“如果你们要报案,我们就不管了。”

  就在这时,高天虎的二弟高天成赶到医院,用手机拨打110,居然一直打不通。后来高天成只好亲自跑到公安局报案。

  警察来了,却说天黑看不见,要等第二天早上再看现场。就这样,人命关天的事,公安人员没有勘验就离开了宾馆。

  “出事后,‘110’为何一直打不通?为什么公安不连夜查看现场?为什么不对现场进行保护?”高天虎夫妇至今想不通。

  令高天虎夫妇感到不解的还有,高莺莺有个行李箱放在宿舍,里面有日记、衣物等可能对破案有用的线索。可是,公安人员在撬开高莺莺的行李箱时,一没有见证人,二没有作笔录。公安机关在处理这些事情时显示出令人难以置信的草率。

  ■二问:是跳楼自杀还是另有死因?

  第二天即3月16日下午,老河口市政法委和公安局部分领导对高天虎夫妇说:“经过现场鉴定,高莺莺为自杀。”

  高天虎夫妇认为鉴定结论与事实不符,强烈要求查清女儿的真正死因。

  高莺莺出事前五天,曾回过一次家,她对父母说,有位市领导老盯着她,要请她吃饭,被她拒绝了。

  老河口市的一个群众在事发后悄悄告诉高天虎,你女儿拼命反抗,为你争气了,你就别再告了……

  而高莺莺的一位同事,曾在襄樊市委书记孙楚寅被“双规”后打电话告诉高天虎:市委书记抓起来了,你的机会来了,赶快去告吧。这句话更加坚定了高天虎为女儿伸冤的决心。

  宝石宾馆周围群众向记者介绍,宝石宾馆不只一次发生过少女神秘身亡和失踪事件。因此,高天虎对女儿的死因更加怀疑。

  ■三问:“自杀”的证据为何矛盾重重?

  公安机关不仅不及时、仔细地勘验现场,不及时对伤痕作出法医鉴定,还收集了许多高莺莺属于自杀的证据。高天虎气愤地告诉记者:“他们故意将我好端端的女儿说成有精神病,是精神不正常才跳楼的。”

  警方的调查报告中说:宾馆工作人员郭延静等七人反映:平时高莺莺脑子有问题,精神不正常。中国广经新闻记者邓永平曾经找到过郭延静,但郭延静说,她从未说过这样的话。

  警方甚至曾向媒体说:高莺莺在读书期间曾受到过精神刺激。

  老河口一中曾担任过高莺莺班主任的李相亮老师向中国广经新闻的邓永平记者证实,高莺莺在校时道德品质好,学习成绩不错,未见有精神障碍表现。

  ■四问:法医为何草草鉴定?

  法医鉴定是在高莺莺死后的第二天做的。按常规,凡是女性死亡事件,法医首先要考虑这个女孩是否死于奸杀。第一项工作应该是检查女性的阴道有无残留物,提取阴道分泌物。检查乳房是否受到破坏。法医没有做,为什么?

  在采访时,高莺莺的姑姑告诉记者,在尸体火化前,亲人们给莺莺换衣服时,发现莺莺的一个乳头被咬坏。但是,这一重要情节,法医鉴定却没有体现。

  尸检为什么这样草率?相关重要物证未封存,也未做阴道取样和分析,这又是为什么?

  ■五问:为何动用公安和武警抢夺尸体?

  法医检验之后,根据公安局意见,尸体被送往殡仪馆存放。当天下午,市委几大领导班子来了很多人,与家属谈善后事宜,要求将尸体尽快火化。高天虎夫妇强烈要求查明女儿死因,但遭到在场的市领导拒绝。万般无奈中,3月17日一大早,在陈学荣的娘家亲戚的动员下,愤恨的家属将尸体从殡仪馆抬到了宝石宾馆三楼上,欲讨说法。

  2002年3月18日凌晨,大批警察、武警突然出现在宝石宾馆,他们手持警棍,对守护尸体的亲属一阵乱棒,打散后将尸体抢出,送往殡仪馆。

  就在当天,还有一个奇怪的现象,令当地百姓疑惑不解,大家发现所有打往外地的电话都无法拔通,根本无法告知本地发生的惊人消息,更无法寻求帮助与支持。

  据现场群众说,事发第二天,宝石宾馆的三陪女全部被送走,服务员此后也被全部遣散。

  到底是什么人,有如此之能量调动老河口几大领导班子,并动用武警、警察以武力来抢夺尸体?仅仅为了一个因“自杀”身亡的普通民女而兴师动众,这合乎常理吗?

  ■六问:为何急于将尸体火化?

  3月18日早上,上百名警察,拦住殡仪馆大门,只要高天虎不签字火化就不让家属出去。在僵持中,派出所将高莺莺的两个叔叔、一个表哥关押起来,并威胁如不签字就不放人。

  3月18日11时左右,在殡仪馆办公室,老河口市政法委一名副书记对高天虎夫妇说:不管你们答应不答应,今天尸体必须火化。你们签字还可以给点钱,不签字我们也要强行火化,同时你们的几个亲戚也要停职。

  陈学荣与丈夫含着泪在协议书上签了字。

  火化时,公安局要求将衣物全部烧毁,一件不留。幸亏高天虎提前将那条白色内裤藏了起来,后来送到省外保存,才得以留下关键证据。

  ■七问:是自杀为何又要补偿4.9万元?

  2002年3月19日,在老河口市政法委,一位领导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关于解决高莺莺意外死亡有关补偿协议》,让高天虎签名,并补偿4.9万元。协议甲方为高天虎,乙方为“市委工作组”。协议中要求,甲方领取死亡及安葬补助费后,保证不再追究任何单位的责任。

  “自杀”与“意外死亡”的含义并不相同,为何在高莺莺的死亡事件中,出现如此变化?字面的背后意义又是什么?

  ■八问:高莺莺死亡前,是否遭受性侵害?

  由于质疑老河口市公安机关的自杀结论,几年来,高天虎夫妇一直流落他乡打工度日,只要手中攒够二三百元,便去上访。为女儿伸冤的坚定信心来源于这样一件坚实的证据。

  高莺莺被强行火化后,高天虎想方设法躲避围追堵截,他委托河南省某律师事务所,将高莺莺死亡时身穿的白色内裤,送往湖北省同济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

  2002年7月31日,该司法鉴定中心作出鉴定结论:在白色内裤上检出精斑。

  是谁留下的罪恶,让女儿命归黄泉?■九问:死亡真相能否水落石出?

  高天虎说,如果查明我女儿的死因真相,也许还会揭开宝石宾馆另外几个命案的谜团。

  在襄樊、老河口及周边的丹江口、谷城等地,从平常百姓到有识之士普遍认为,制造高莺莺命案的元凶一定同孙楚寅关系密切,因为调动驻襄樊的武警,没有市委书记的命令是不可能做到的;阻止襄樊报刊登载这个事件,除了他,在整个襄樊,没有第二个人有如此大的能量。而种种反常现象,更说明执掌重权之手在背后操纵。

  襄樊市一位老干部激愤地对记者说:此命案疑点重重,老百姓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极为恶劣,严重影响党的形象。盼望公安部派出专案组来调查此案。据《民主与法制》报道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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