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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税局发出警示令——谁升学敛财砸谁“饭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5日13:33 金豹网-锦州晚报

  本报讯(张义生记者李晓林)为防止党员干部借子女升学大操大办、收敛钱财,市国税局发出警示令:国税干部不准利用子女高考升学之机敛取不义之财,谁违反就砸谁的饭碗。

  据统计,今年市国税系统子女参加高考升学的有75人。市局规定:国税干部子女接到高等学校录取通知书5日内,税务干部要填制《税务干部子女升学情况报告表》,向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报告。监察部门收到报告后,及时发送“告知函":要求干部不要以子女升学

为由,采取发邀请函或暗示等方式向纳税人及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发出邀请,然后收取礼金。对纳税人及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主动赠送的现金等要婉言拒绝,特殊情况拒绝不了的,不要擅自处理,应上缴纪检监察部门。

  在此基础上,国税局对内还严格了“六个不准",即不准借子女高考升学,发请柬摆宴席庆贺;不准向下属企业和纳税人借用交通工具,带家属及子女旅游;不准找“关系户"或纳税企业报销与高考升学有关的费用;不准以任何借口收取机关干部及纳税人的所谓贺礼;不准动用公车送子女去学校报到;不准用公款支付子女升学的各种费用。

  为防止高考升学中“宴请敛财病”的发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还与高考学生家长签订了《责任书》,并向社会郑重公开“十项"承诺,市民可对国税干部实施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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