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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身份证”防晒品蒙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5日14:24 新民晚报

  

  本报讯(记者薛慧卿)高温天来临,各类防晒、祛斑类化妆品热销,一些非正规渠道进口的防晒品也大量上市。对此,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发布第18号消费警示,没有批准文号的防晒品用不得。

  业内人士指出,目前化妆品市场存在两大突出问题:一是一些未经正规渠道进口的洋防晒品充斥市场,有的甚至藏身于“进口名牌化妆品”专营店中;二是各种没有批准文号的特殊防晒品低价蒙人。如果仔细观察,消费者可以发现这些“进口”防晒品外包装上没有中文说明,也没有批准文号,而销售人员往往以“进口产品没有中文标识是正常的”来搪塞。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有进口化妆品的包装上应有中文说明,并标明产品的功效、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及经销商地址电话;此外,进口产品还要有CIQ标志,说明产品是正规进出口商品。

  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提醒广大消费者,企业生产特殊化妆品必须经卫生部批准,因此消费者购买防晒、祛斑、染发、育发、美乳等等特殊化妆品,应先看有无卫生部的批准文号,拒绝购买无批准文号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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