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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居民电价每度0.617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5日14:24 新民晚报

  

  本报讯(特约通讯员余勤德记者张欣平)根据国家发改委和上海市物价局的相关文件规定,上海市居民电价目前已从每千瓦时(度)0.61元调整为0.617元。市电力公司今天就新电价实施细则作了说明。

  按规定,此次调整的起始日计算,以6月30日(含当天)以后抄表的电度表见数为依据。这项资金收入将全额上缴国库,定为“库区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此外,市电力公司为方便居民付费,决定采用存厘、分,到满1角时再向居民结算的方式。市民欲了解详细信息,可登录www.shdrc.gov.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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